有團體發起公屋輪候冊的申請人入稟小額錢債處,控告房署未能兌現三年上樓的承諾。
首名入稟人李長燦,2008年已經收到藍卡,但至今仍然未能上樓,一家四口要住在劏房,認為房署編配公屋的安排有問題,決定向房署追討四萬九千元。當中包括因未能入住公屋而要交的租金、搬遷費,以及心靈上損失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