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曾於赤柱監獄服刑的囚犯,在囚期間入稟挑戰懲教署限制囚犯致電外界的「工作守則」,高等法院今日頒布裁決,裁定申請人敗訴。申請人蔡全新於2015年3月至2016年8月在赤柱監獄服刑期間,曾遭懲教人員拒絕致電社區組織協會時任幹事蔡耀昌。他質疑懲教署的「工作守則」違憲,侵害囚犯通訊自由。